筆趣閣 > 以魔法紀年 >章節66 魔法場論
    女神的牧師用這個“閃”字製造微弱的電火花,用“熄”字來消除殘留的靜電,這是見習牧師入門練習時候用的法術。但這個並不算是完全的神術,非神術的施法者,有一部分人也能使用這兩個咒語字來達到相同的效果。

    因此,這兩個法術非常普遍,幾乎所有想要學法術的人都會嘗試。但是這兩個法術非常無用,“閃”字咒語極其微弱,既不能照明,也不能用來生火,可以說只能在看到電光閃爍的一下來娛樂下自己:“我成功施法啦”至於“熄”字咒語,雖說用來消除靜電,但也得上百次之後才收拾好一件衣服,或者讓豎起的頭髮沉下去。因此,這兩個法術又被稱爲“戲法中的戲法”。

    但是所有能代表“開關”、“有無”、“10”的東西,天然就能引起程序員的敏感。於是這兩個法術就在費奇的指尖不斷閃爍光芒。

    在常用的施法手勢中,大拇指和小拇指作爲五指的開始和結束,經常用來控制法術物品,所謂“讓法術能量在身體內流轉”,很多時候其實只是從大拇指進,經過手掌,從小拇指出去。而食指,常用來作瞄準,尤其是各種射線法術,指哪打哪用的就是食指。中指和無名指不常用,所以費奇將“閃”運用在中指上,“熄”用在無名指上。

    他想看看不斷重複法術,能不能改變指尖的施法環境,就像增強法陣也可以不斷在重複中磨合那樣。

    其餘三指伸直,中指和無名指不斷抖動着,兩個戲法中的戲法在上面奏響歡快的樂章。他的嘴巴嘰裏咕嚕,兩個咒語字翻過來覆過去念叨着。費奇一直保持這個姿勢和狀態,在拉姆斯登承受增強儀式的時候進行了上萬次的重複。

    “啊還有多久,快了嗎”別看拉姆斯登形象不好,渾身水淋淋,鼻涕眼淚口水一大把,但是聲音依舊高亢,說明他狀態沒問題。“難道還不足四個小時嗎”

    “應該快了。就剩下最後一個符文沒熄滅了。”巫瑪瑪嘴裏塞着塊小肉皮,就像嚼口香糖那樣打發時間。他邪眼看着費奇在那裏抖動手指,不知怎麼地覺得那中指和無名指上的東西比增強儀式還危險。

    終於,四個小時結束了,拉姆斯登癱軟下來。費奇卻在此時一拍大腿,大喊一句“成功啦”然後高興地又蹦又跳。大家凝神看過去,發現費奇的指尖上懸浮着兩個發光的咒語符號,如果他們學過法術,就會知道那正是“閃”和“熄”。

    “果然是這樣從此我不需要念咒語,只要動個念頭,就能使用這兩個咒語。”他閉上嘴,只是伸出指頭給其他人看,兩個法術字果然可以不斷變換狀態。

    “這法術有什麼用”特隆終於在四個小時候和費奇說話了。

    “單純這兩個什麼用都沒有。”費奇笑着說搖搖頭:“但這是形成魔法場,從而增強施法者力量的基礎。這也是一種嶄新施法方法的基礎,是拉開新時代大幕的重要突破。”

    “喔”三個人都不懂,但都非常湊趣地答應着。

    隨後,費奇就將拉姆斯登又推進了儀式法陣,開始第二遍折磨。他也開始第二輪重複試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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