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美女总裁的贴身兵王 >第1668章 从此不再留情!
    高飞没有要那辆价值上千万的车子,就当是给王城的殉葬品吧。

    是高飞害死了王城。

    那个男人,本来不可以死的。

    高飞也没再上去,看看那个瘦长的人影,是不是1973的老大。

    因为他很清楚,王城既然被逼的跳楼自杀了,早晚都会跟那个人相见。

    那个人,可是个差不多跟高老头同期的前辈,不管是在建国前,还是建国后,都为华夏立下了汗马功劳--他理应受到晚辈们的尊敬。

    如果是站在大义的高度上,按说高飞也不该为了一个解红颜,跟这样的前辈、这样的神秘部门作对。

    但人活在这个世上,有些事,却必须得做,只要是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。

    王城肯定能对得起他自己的良心,因为他用他的生命来证明了这点,同时也告诉了高飞:现在就算高飞放弃解红颜,1973也会跟他不死不休了。

    毕竟,王城算是1973内的重量级人物,因高飞而死,自然得需要有人付出相应的代价。

    高飞站在车前看着王城,沉默很久后,脱下外衣轻轻盖在了他脸上,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停车场。

    高飞已经下定决心,就算郑腐曾经为国家做过那么多贡献,可因为一个无恶不作的陈青就要杀解红颜,因为王城的表现不尽如他的意思就逼死,那么这样的前辈、这样的部门再留在人世间,只能造成更多的悲惨。

    高飞抬手摆住一辆出租车,上车后关上车门时,右手伸出了车窗外,伸出中指,冲11楼那边的方向,轻轻点了一下。

    高飞相信,郑腐能看到他这个代表着侮辱性的动作,或许他不会生气,但毫无疑问的是,他更加厌恶高飞,从此之后做事,再也不会留情。

    其实,高飞又何尝不是这样?

    “哥们,准备去哪儿?”

    的哥问高飞。

    “去临港路那边吧。”

    高飞想了想,才想到了自己要去的地方。

    临港路,是眼镜居住的地方,高飞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那个长着三只手的兄弟了,多少有想念他。

    “好了,走着!”

    的哥语气欢快的说了一声,启动车子钻进了车流中,看来这哥们心情很不错。

    车子启动后,高飞就拿出手机开始拨打眼镜的手机号。

    只是让他有些郁闷的是,手机那边始终没有人接听,也不知道眼镜在忙什么。

    “怎么,想找的人不在?”

    有人说京华的出租车司机,是世界上最健谈的一部分人,这句话倒是一点也不夸张,因为‘侃爷’这个字眼,基本就是被他们所垄断了。

    只要能跟乘客搭上话,不管是天文地理,时事政治,还是海外风云,市井奇闻等等,就没有他们不知道的。

    而且,常年总接触形形色色的人,也让他们见多识广,在谈论某个问题时,就会很自然加上自己的一些看法,往往都会一针见血,虽说有时候的确偏激了点,不过听起来却很像是那么一回事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嗯,我那朋友可能是在洗澡,或者是把手机落在家里了吧。”

    因为王城的死,高飞心情多少有些郁闷,现在跟的哥侃几句也不错:“哥们,最近京里面,有没有什么特别显眼的新闻吗?”

    本来就琢磨着从哪个方面开吹的的哥,听高飞主动问话后,马上就是精神一振:“当然有哇,咱们京华数千万人口,这要是放在欧非国家,那就是一响当当的经济发达大国啊,要是每天不出现一些震惊全人类的新闻,那还了得?”

    高飞很清楚侃爷们说话都习惯了夸张,所以听他这样说后,只是笑了笑。

    的哥接连说了几条震惊全人类的新闻,像什么某都市女郎在光天化日之下,在街头上用尖尖的高跟鞋鞋跟踩死一只猫啊,像什么富人区被大雨淹了后,民政部门号召市民捐款,却收到十数万条的捐你妹啊,等等。

    对于这些新闻,高飞不怎么关注,就当是笑话来听了,意兴阑珊的看着车窗外,偶尔才会‘捧哏’似的配合的哥一下。

    不能让乘客参与到互动中,这证明此司机是不合格的--的哥看到高飞性质不怎么很高,一咬牙,抛出了杀手锏,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:“嗨,你知道不,就在你要去的那个临港路,有个99号,那是一个私人小会所。我听一个在那边干保安的哥们说,每当晚上时,就会有许多大有来头的人,去那儿鬼混。”

    “有没有听说过黑灯舞会?就是那种数十上百青年男女在舞池里跳舞,跳着跳着就会关灯,然后所有人就会趁着黑灯看不见时,开始那个啥,嘿嘿。”

    很向往的干笑了几声,的哥才说:“我跟你说,你可前往别传出去啊。我那个干保安的哥们,有一次实在受不了那种黑灯舞会的勾搭了,趁着黑灯时一咬牙混了进去。

    结果,你猜怎么着?”

    “怎么着?”

    高飞已经猜到怎么着了,不过看在的哥很卖力的样子,不忍再表现的兴趣缺缺,就故作很关注的问道。

    果然,看到高飞来兴致后,的哥更加兴奋,好像他就是他那个保安兄弟那样:“特么的,还真让那孙子趁黑上了个白富美!那孙子说了,白富美的滋味,的确是比他老婆强很多,皮肤光滑的好像牛奶,各种动作让人销、魂,尤其是那叫声--啧啧,我特么的简直无法想象,那会是一种什么滋味!”

    男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,那就是在一起谈女人时,总能兴致百倍的,不管这男人是开出租的,还是干老板的,高飞也是这样,哈的一声笑:“哈,哥们,你说的有些夸张了吧?白富美也是女人,做那种事时和要饭的叫花子没啥区别,怎么就无法想像了?”

    “兄弟,你这话可就错了,是大错特错!”

    的哥认真的说:“早就有实验证明,环境改变人。就拿女人--得,为了不担负歧视女同胞的罪名,还是用男人来打比方吧。一个从小就生活在底层,整天为填饱肚子而奔波的男人,累得跟狗似的,就算晚上跟老婆做那种事,也只是走走过场拉倒,因为休息好第二天起到外出挣钱,可办这事重要了。”

    “但那些始终生活在特别优异环境下的公子哥儿呢?他们在做这些事儿时,可是全心全意,去追求其中的乐趣。”

    的哥咋吧了一下嘴巴,眼里带著向往:“简单的来说呢,就是会玩,能玩出花来--我那个哥们可是深有体会,说他大着胆子上了那个白富美后,人家那配合动作,姿势,叫声,绝对能甩他老婆几条街!那可是我哥们从没有享受过的,觉得他此前找老婆,就是娶了个充气娃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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