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美女总裁的贴身兵王 >1025章 倒霉的兔子!
    深山老林中,总是和古代**那样,有着太多的传说。

    故老相传在这片大山中,就生活着一群成了精的树精、蛇精兔子精啥的。

    这些精怪白天躲在无底洞里,晚上,尤其是在大雨倾盆没有月光的晚上,就会出来作弄人,会把人带进无底洞内,再也回不来。

    回想起昨晚看到的那棵芭蕉会动,自己莫名昏过去那一幕后,兔子就固执的以为,他昨晚很可能遇到了精怪,一个芭蕉精。

    幸好,这个芭蕉精只是存心捉弄他一下,没有把他带进传说中的无底洞中,只是让他在这儿好好睡了一晚上外加大半天。

    遇到精怪却没有送命,这绝对是兔子有生以来最幸运的事。

    但就在他去搜寻那个芭蕉精时,身后的群山中,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声。

    兔子能够听出这是枪声,是因为他本身就有一杆猎枪,对枪的声音很敏感。

    “咦,这个打猎的家伙使了一杆好枪,听起来很像制式微冲的响声,清脆而尖利,弹速超快……”

    兔子不是枪械专家,却也算是个枪械发烧友,所以才能从传来的枪声中,听出不一样的东西,当下也顾不得搜查那棵芭蕉精了,本能的扭头向声音来源方向看去。

    然后,他就再次听到了枪声。

    不是一声,是无数声:哒、哒哒,啾、啾啾--轰!

    腾地一声,兔子就像一只兔子那样,从走廊上蹦了起来,抄起他的背篓和猎枪,撒丫子就冲下了竹楼。

    他再傻,也能从这响成一片的枪声中,猜出那边不是有人在打猎,而是有人在枪战了。

    太多的人开始枪战!

    兔子连滚带爬的跑下高脚楼后,第一反应就是边境发生冲突了。

    因为几公里外的群山那边,就是境外,如此密集的枪声,也只能是成编制的部队作战时才有的规模。

    但很快,他就意识到不可能发生这种事。

    道理很简单,缅甸决不敢对华夏动枪杆子,再说最近也没听到华夏向这边增兵的消息。

    兔子不愧是在本地长大的,接着就猜到了正确答案:哦,也可能是国家缉毒警在抓捕境外毒枭。十几年前,争差南边的群山中,本来就是毒枭最合适的贩毒路径出口。

    但不管是边境发生冲突,还是缉毒警正在抓捕毒枭,兔子都不会再在此地多滞留片刻,因为枪声越来越密集,很有向这边接近的趋势,谁敢保证在下一刻,不会有拿着冲锋枪的人出现,然后一枪把他给撂倒?

    孝子不立围墙之下,兔子没有父母可以孝顺,不代表着他不珍惜自己的小命。

    本来就是个悲摧的光棍了,假如再被殃及丢掉小命,那也未免太特么的遗憾了,所以还是赶紧脚底抹油,速速闪人才对!

    生命受到威胁后,兔子也顾不得他的背篓了,随手扔在路边灌木丛中,拎着猎枪撒丫子冲着县城方向狂奔。

    边跑,他边回头。

    他是真怕后面有持枪的人追上来啊。

    后面没人追上来,兔子却重重撞在了一堵墙上,嘴里惨叫一声倒飞了出去。

    又遇到精怪了?

    在白天?

    要不然,路上好端端的怎么会出现一堵墙?

    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的兔子翻身从地上抬起头向前看去,才发现前面压根没什么墙,只有一辆车。

    这是一辆在县城大街上常见的桑塔纳轿车,车头上方微微有些瘪,刚才兔子慌不择路的狂奔着扭头看时,就是撞在了这辆车上。

    只要不是精怪,不是鬼打墙,是人,是车子,兔子就不会再害怕什么。

    光棍在做事时,总是比所有有家庭的人更加肆无忌惮,他孤身一人,能有什么牵挂?

    兔子被车撞了,虽说责任在他,他本身除了一点碰伤、擦伤外也没多大伤害,可如果不借此机会好好讹诈一下这辆车,那他就对不起‘光棍’这俩字了。

    “草泥马的,你会不会开车呀你?”

    恐惧尽去的兔子暴怒,从地上爬起来就冲过去,抬脚狠狠踢在车头上,脸色狰狞的嘶吼着:“你特么的给我滚下来!当自己是出巡的皇帝老子呢,撞了人还坐在车上装大爷!”

    其实不用兔子怒吼,开车的人也已经下来了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长相很英俊,甚至带有丁点奶油气息的年轻男人,只是气色不怎么好,双眼中带有血丝,脸色也很憔悴,穿的那身很有品的衣服皱巴巴的,好像在沙漠上挣扎了三天没休息的旅客那样。

    看到对方只是一个小白脸,兔子更加放心了,冲过去抬手就去采人家衣领子,嘴里骂骂咧咧的,心里却在考虑这次该讹他多少钱。

    兔子眼看就要采住小白脸的衣领子,把他强横的按在车头上,呲着大黄牙咆哮着让他拿钱时,却觉得手腕猛地一疼,不等他反应过来,咣的一声就趴在了车上,下巴狠狠磕在车头上,老疼了。

    “哎哟,哎哟,沃曹,放开我,放开!”

    兔子挣扎着,意识到碰到会打架的人了,讹诈人的心思立马烟消云散,开始怎么琢磨脱身了。

    这儿是荒山野岭的,可不是在人来人往的大都市。

    如果是在大都市,兔子就算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娘们,对方是拳王泰森,他也敢据理力争,可这儿是荒野,谁敢保证这小白脸会不会把他给揍昏,或者干脆干掉?

    那样岂不是赔大了?

    也许被兔子的怒吼声给震撼住了,小白脸果然乖乖的放开了他。

    兔子从车头上一跃而起,咬牙切齿目光凶狠的瞪着小白脸,正要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做时,却听他指着南边问道:“你是从山里出来的?”

    “是啊,怎么了?”

    兔子下意识的回答道。

    小白脸没有理他,只是问道:“那枪声响起的地方,就是争差吧?”

    “枪声响起的地方……”

    兔子一愣,猛地转身看了一眼,接着冲向了车门。

    乖乖,刚才撞在车子上后太过愤怒了,竟然忽视了那边有危险!

    兔子有个远大的志向,那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娶了四年前死了丈夫的阿花,一起生儿育女--这个目标很伟大,要想实现它,必须得保证他自己能活下去,怎么可以为了一时的愤怒和贪心,而忘记近在咫尺的危险呢?

    闪人。

    用最快的速度闪人,远离是非之地!

    这是兔子醒悟过来后的唯一念头,他要趁着小白脸向远处眺望时,冲上车子,然后挂上倒档,踩下油门,等车子迅速后撤几十米后,再来一个原地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,随即一车绝尘而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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