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我的绝美房东 >第648章 你真要倒霉了
    这条街上的老大是蓝标,九哥却是这片方圆十公里内的老大。

    接到蓝标的电话时,九哥正在舒适的大床上,和两个美女谈论生命从何处来呢。

    兴头被打断后,九哥立即怒骂了一顿蓝标是傻叉废物。

    可骂归骂,该办的事还是要办,毕竟蓝标是他的心腹,也是他能花天酒地的来源之一。

    很快,九哥在十数个小弟的簇拥下,分乘四辆车,火速杀来了酒吧。

    做人能混到九哥这个档次,就不怎么在乎穿什么,是不是穿名牌了。

    没看到某爸爸随便穿双没标签的布鞋,也能彰显出他首富的风采么?

    那么,九哥只穿着一个大裤衩,脚踩白色棉拖,披着一件黑色的貂皮大衣,也不拉拉链,就这样露出毛茸茸的胸膛,和挂在脖子里大金链子的形象,同样能起到某爸爸的那种效果。

    尤其他的左右胳膊,还被两个穿着性、感的女孩子抱着,嘴里叼着大雪茄,傲慢十足缓步走进来的样子,绝对能震惊四座,问都不用问,就知道来大人物了,慌忙后退。

    对顾客们的反应,九哥很受用,鼻孔朝天的幅度更大,只能看到天花板上那一排排的吸顶灯了。

    幸亏标哥是个大光头,有一定的反光效果,引起了九哥的注意,眼珠子微微滚动,看向了他。

    “九哥,这么晚了还给您打电话,兄弟简直是该死。”

    那会在林子明面前,还尽显他恶人本色的蓝标,这会满脸谄媚,点头哈腰的样子,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种动物。

    九哥没说话,忽然起脚。

    能动脚的时候,九哥从不动口。

    砰的一声,蓝标被九哥重重跺在了地上,疼的他直咧嘴,可却依旧满脸“打是亲”的笑,麻利的翻身爬起来,刚要去捡那只棉拖,一个美女抢先捡起,穿在了那只毛茸茸的脚上。

    九哥先踢蓝标,这是对他无能的惩罚。

    惩罚完小弟后,九哥才双手抄在口袋里,缓缓坐下。

    他站在酒吧大厅过道里,这儿没座位,但只要九哥想坐,就会有……就在他刚摆出好像蹲马步的动作,已经有小弟及时扯过一把椅子,放在了他宽大的皮股下。

    二郎腿一翘,棉拖挂在脚尖上来回晃荡,吐了个烟圈,两个光着白腿的美女,立即分列左右给他捶肩的风采,让沈岳看了后很无语。

    两年大专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混过的娇娇,自付也是见多识广之辈了,可在看到九哥摆出的架势后,还是吃惊的不行。

    反倒是林子明见状后,眉头皱起,开始怀疑沈岳能不能摆平这件事了。

    对我岳哥的武力值,林子明亲眼见证过,当然有啥担心。

    但当前毕竟是在京华,而且九哥表现出的自信,可不是蓝标那样的混子,处处透着“咱上面有人”的跋扈。

    他们三个人看向九哥时,后者也看到了他们。

    不用蓝标说什么,九哥那双如炬慧眼,很快就锁定了沈岳。

    酒吧内差不多得有六七十个人,可除了沈岳之外,还敢有谁用这种不屑的眼神,直勾勾的盯着九哥?

    九哥又吐了个烟圈,双眼始终盯着沈岳,徐徐问:“就是这个人?”

    蓝标低声回答:“他很能打。凯子他们六个人,可能连他衣襟都没碰到,就飞了出去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,这年头能打的人,多了去。可我却从没听说过哪个能打的,能成大事。”

    九哥懒洋洋的笑了下,抬起了右手。

    下意识的,围观者们都看向了九哥那只大手。

    大家就看到,一只粉嫩的小手,拿着个东西,放在了九哥的大手中。

    “手枪!”

    不知道是谁,看到那个黑黝黝的东西后,忍不住失声惊叫。

    这是一把五六式手枪,看上却很笨重的样子,却在灯光下泛起死亡的色泽。

    九哥嘿嘿的笑着,举起手枪对准了吧台那边。

    娇娇花容剧变,蹭地从高脚椅上跳了下来。

    她虽然很自信我岳哥能摆平这些混子,却不觉得,当九哥拿出现代化武器后,他依然能大杀四方。

    娇娇跳下高脚椅,作势欲跑的动作,是恐惧的本能。

    沈岳不会怪她,反而有些欣赏她,最起码没像林大少那样吓傻。

    他也有些惊讶:“现在京华的混子,嚣张到如此地步了吗?竟然敢在众目睽睽之下掏枪。”

    惊讶归惊讶,沈岳手上却没闲着,顺手从吧台上拿过一个酒瓶子,抬手砸了过去。

    这是两百毫升装的啤酒,调酒师在吧台上摆了数十瓶,还摆出了花,倒是方便了沈岳。

    嗖……绿色的酒瓶在灯光下,划出一道并不优美的弧度,精准落在了九哥的脑袋上。

    酒瓶子飞过来时,九哥就已经看到了,也做出了要躲避的动作。

    没躲开。

    九哥持枪,沈岳倒是不在乎,却怕擦枪走火会误伤无辜,所以扔出去的这个酒瓶子,没怎么留情,就像空对地导弹那样,砰地在那个大脑门上爆响。

    然后大家就看到九哥双眼一翻,从椅子上瘫倒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手枪,自然也脱手了。

    从九哥风、骚异常的亮相,到他拿出手枪,几乎所有人都以为,沈岳今天至少得被打断两条腿。

    但谁也没想

    到,沈岳只是看似很随意的扔了个酒瓶子,就把风、骚九哥给砸昏了过去。

    我猜到了故事的开始,却没猜到故事的结局……很多傻呆呆望着九哥的人,忽然都想到了这句话。

    蓝标最先反应了过来,弯腰伸手就去抢那把手枪。

    一枪在手,天下我有的道理,蓝标很懂。

    只是蓝标手指刚碰到手枪,就听到砰的一声爆响,大脑袋晃了晃,扑倒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又是一个酒瓶子,被沈岳看似扔了过来,把标哥给砸昏了。

    站在标哥身边的凯子,忽然感觉这是他出人头地的绝佳机会!

    九哥和标哥先后被沈岳放倒,那么如果他能捡起手枪,一枪把那个家伙打伤,这可是力挽狂澜的上佳表现。

    说不定,特欣赏他的九哥,会让他把蓝标取而代之,成为这条街上的保护神呢?

    不想当将军的士兵,不是好士兵。

    同样,不想当老大的小弟,也不是好小弟。

    还是同样,无论是谁想去捡那把枪,沈岳只会二话不说,一酒瓶子砸过去,把他放昏在地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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