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我的绝美房东 >第573章 接连两次粗心大意
    竟然被一只畜生给搞得这样狼狈,庄纯很愤怒。

    可吸血蝙蝠逃走了,庄纯本事再大也不会飞。

    幸好,还有展小白来承载她的怒火。

    看到紧贴在树干上的白影后,庄纯懒得说什么废话,直接扑过去一爪抓下。

    先把展小白抓伤,再好好让她品尝下死亡的滋味。

    笃

    这是利爪刺穿那件挂在树上的羽绒服后,又刺进树干后发出的声音。

    只是一件衣服。

    不是展小白。

    “呵呵,你还是有些小聪明的。懂得在逃走时,使用金蝉脱壳之计。有意思,真的有意思。要不是本王今晚心情实在不好,还真想和你好好玩玩。”

    庄纯嘴角轻抿了下,阴声笑着刚要甩手,把羽绒服扔出去时,却又想到了什么。

    她穿着“礼服”的样子,实在不雅。

    既然小白姐把羽绒服留下了,那么庄纯为什么不穿上呢?

    嗯,很好,很合适,无论大小肥瘦。

    刺啦拉上拉链后,庄纯心情好了许多,皱起小鼻子轻轻嗅了几下,身形一晃,扑向了东南方向。

    如果沈岳在场,看到她皱起小鼻子轻嗅的动作,肯定会蓦然醒悟:“沃草,怪不得当初在青灵山内,无论老子怎么逃,都躲不过她的追杀呢。原来,她有个能在空气中,分辨出老子体香的狗鼻子”

    庄纯是绝世小美女,当然不会长一个狗鼻子。

    但她又有毛茸茸的白色狐尾

    那么,从某种角度上来说,可不可以说她是小狐狸精?

    而狐狸,又是犬科动物。

    犬科动物最大的特点,就是嗅觉灵敏,能在空气中迅速分辨出想要的气息。

    嗅出展小白的气息后,庄纯没有丝毫的犹豫,白色、鬼魅般追了上去。

    这会儿她的心情,要比那会好了许多。

    要不然,在追出百十米后,她又看到一条白影贴在树上后,也不会只是晒笑了下,却没着急像刚才那样,立即扑上去一爪,抓过去了。

    “展小白,难道你还穿了两件白色羽绒服吗?”

    庄纯心情好了后,玩心大起,转了个弧形绕到了那棵树后,缓缓抬手伸了过去。

    她有十足的把握,在说话惊动还不知道她已经绕到背后的展小白后,也别想躲开她的手。

    展小白没躲。

    她不但没躲,甚至还抬手,抓向了庄纯的手腕,嘴里发出嘿嘿的笑声:“你就是荆红老十说的那个妖孽吗?来,让我老人家掂量掂量你的份量。”

    男人?

    老男人!

    不是展小白。

    听到这个声音后,庄纯一楞。

    贴在树上的老男人,却没丝毫的犹豫,一把就抓住了庄纯的手腕。

    接着,庄纯就感觉一股子大力,从手腕上传来,双脚立即离地,就要被这股子大力给扔出去。

    好像稻草人那样。

    庄纯今晚接连犯错。

    不对,应该说是在她轻松时,却接连遭遇两个厉害的。

    一个是吸血蝙蝠,把她吓的心儿狂跳,这才被抓伤了左肩。

    一个是“冒出”展小白的老男人,在她以为势在必得时,突然出手抓住了她的手腕。

    但也仅此而已。

    吸血蝙蝠都没能在吓了庄纯一跳后,再给她造成任何伤害,反而差点被她一爪抓死。

    那么现在又让她呆愣下的老男人,能抓住她手腕就不错了,怎么能再把她当稻草人那样扔出去?

    庄纯双足一离地,右脚就踩在了树干上,娇躯猛地后仰的同时,被老男人抓住手腕的右手,反向狠抓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钢爪?”

    幽蓝寒芒一闪的瞬间,老男人大吃一惊,慌忙松手。

    饶是他及时松手,振臂,可庄纯抓下的钢爪,还是扯破了他的白色麻衣长袍袖子。

    胡灭唐很生气!

    他是谁啊?

    他可是举世公认的天下第一高手,就连轩辕王杨逍那种变态般的存在,不也是见到他后,得乖乖的喊一声二叔?

    要不是荆红命说在青灵山遇到了个妖孽,这几年过好日子实在有些腻歪的老胡,怎么可能会带着莎娃和波娃两个美徒孙,万里迢迢从俄罗斯跑去南越?

    只是老胡去了南越后,才知道庄纯已经被荆红命忽悠到八百去找杨逍了。

    老胡为此还大大的不满,说他老人家这几年苦练玉、女神功,不对,是苦练某种神功后,自付连杨逍那种不懂尊老爱幼的臭丫头都能搞定,还搞不了一个戴着狐狸面具的小妖孽?

    看在和荆红命关系匪浅的份上,老胡也就原谅了他,在南越那边好吃好玩的待了一段时间后,就携带两个,哦,不,现在是三个美徒了。

    除了莎娃和波娃外,还有个陆天秀。

    严格说起来,老胡是不喜欢收陆天秀当徒弟的。

    能够有资格给老胡当徒孙的女孩子,长的漂不漂亮还在其次,关键是身材得超级棒棒糖

    在老胡看来,衡量一个女人身材好不好,关键是看胸鼓不鼓。

    只要那儿鼓,就是好身材。

    就拿莎娃两个美徒来说,那

    都是俄罗斯大奶牛般的存在,看着就让人舒服啊。

    老胡这么大年龄的人了,现在是要啥有啥,啥都不是太在乎,活着就是浪费粮食,咳,活着就是为了享受生活,那么挑选美徒时要大奶牛般的,有什么错吗?

    可陆天秀呢?

    那规模虽说也不错,但比起莎娃两个美徒,唉,那简直就是惨不忍睹。

    要不是看在荆红命的面子上,看在这作死小能手是大侄子沈岳上过的女人份上,就算她跪下来给老胡把脑袋磕破了,都不屑理睬她的。

    碍于各方面的面子,老胡捏着鼻子收下陆天秀后,一路游山玩水,慢悠悠的向八百赶去时,收到了荆红命的最新消息。

    荆红命告诉他,庄纯已经和杨逍切磋过了,未分胜负。

    听到这个消息后,老胡还是很吃惊的,但也更愤怒。

    庄纯既然能和杨逍打个平分秋色,那岂不是证明要比他老人家厉害吗?

    十年前,一个莫邪征东比老胡厉害,看在那是亲徒弟媳妇的份上,他忍了。

    数年前,又出来个比他厉害的杨逍,看在那是老谢亲徒弟媳妇的份上,老胡也忍了。

    那么庄纯又有什么理由,能比老胡厉害,让他忍得了这口恶气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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