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我的绝美房东 >第236章 今晚你得从了我
    丛林不但能打架,更会蛊惑人心。

    在他决心反抗,当众撂倒叶修罗,并做出某些亵渎行为时,小弟们的反应,他都看在眼里。

    他感觉很悲哀。

    当初,如果他不奢望能走的更高一些,用给叶少当狗的代价,来把兄弟们洗白上岸,相信大家还在过自在的好日子。

    可就因为他想把大家洗白,成为人上人,这才在叶临空主动伸过橄榄枝,反复考虑良久后,才决定给人当狗……给人当狗的感觉,简直是糟透了。

    叶临空还好说点,仗着身份尊贵,心里虽说看不起他们这些人,但最起码表面上和他们称兄道弟的。

    叶修罗却不这样。

    她这个人特直接。

    从去年见到他们第一面,就毫不掩饰对他们浓浓的鄙视,很干脆的把他们当狗,还是土狗。

    叶家兄妹真要能满足丛林的心愿,他们也就甘心当狗了。

    毕竟想得到什么,就得付出什么。

    问题是,这一年多来,他们为叶家兄妹做了很多事,结果却没被洗白,依旧被当狗看,却没狗主人该承担的责任。

    凭什么会这样?

    就因为叶家兄妹投胎技术好,就能无视他们这一年多来付出的血汗,始终把他们当狗?

    看到兄弟们满脸的震撼后,丛林真心很悲哀。

    欺负女人这种事,以前对他们来说,是最喜欢的了,现在却都怕的要死,再也没有了江湖好汉该有的豪气。

    “必须得通过教训这个臭女人,帮大家找回昔日的豪气。也顺便,让他们除了跟着我亡命天涯外,就再也没有别的路可走。只要他们能精诚团结在我身边,无论去哪儿打拼,都能拼出新的天地。像沈岳那种变态,天下又有几个?”

    打定主意后,丛林狞笑着,揪住叶修罗的长裙,猛地一撕。

    刺啦,随着裂帛声响,叶修罗半截白白的娇躯,就这样活生生暴露在车灯下,所有小弟的视线中。

    色胆包天。

    任何年代,男人一旦受美色蛊惑,小虫上脑,就没他们不敢做的事!

    尤其这具娇躯的主人,还是把他们当狗来使唤的主人,高高在上的罗爷。

    果然,随着叶修罗的惊叫声,现场气氛大变,所有小弟的呼吸,都变的急促起来,双眼发出狼一般的光芒,恶狠狠的盯着她,一副随时扑上来,把她连皮带骨都撕咬干净的迫切。

    丛林再次大喝:“兄弟们,你们愿意继续给她当狗,还是把她当狗那样的对待?”

    “鬼才愿意给她当狗!”

    “我只想让她给我当狗,哈,哈哈。”

    “老大,兄弟我憋不住了。你就说,需要我们做什么,才能征服这条母、狗吧。”

    在叶修罗不住的尖声喝骂中,二十多个小弟都围了上来,个个摩拳擦掌。

    “我需要你们,再过上以前那种无拘无束的好日子。再也不用,给任何人当狗。”

    丛林终于松开了叶修罗,笑道:“我也承诺,人人都有机会征服咱们尊敬的罗爷。不过,现在还不是时候。”

    叶修罗被松开后,马上就爬起来,试图冲出人群。

    可那些精神振奋的小弟们,却都嘻嘻哈哈的阴笑着,伸手趁机在她身上乱摸,甚至还用力掐。

    疼的叶修罗,不时发出惊叫声。

    丛林能成为老大,除了敢打敢拼外,最主要的还是有脑子。

    脑子是个好东西。

    在下定决心和叶临空翻脸后,一路上他想了很多。

    不做就不做,要做,就做绝!

    如果他不做绝,颇有背景来历的叶临空,就能把他往大卸八块那方面整。

    这就是五十步是跑,一百步也是跑,丛林决定翻脸后,就注定不能再从国内混下去了。

    幸好,世界很大。

    国内不留爷,自有留爷处。

    南疆。

    丛林想到了岭南的南疆,那可是个好地方,在内地犯下要案的罪犯,逃跑时的首选地,就是南疆。

    南疆不但有容易栖身的十万大山,还和南越、缅甸柬埔寨等国搭界,借着大山的掩护,要躲过巡逻的边防军,应该不是太难。

    只要去了那些国家,就凭他所带的这些兄弟,打出一片天地来当个土皇帝,也不是不可能。

    但在临走前,丛林不能真碰叶修罗。

    做人留一线,以后好相见。

    丛林特别信奉这句话。

    万一偷越边境不顺,被抓捕或者发生别的意外,只要叶修罗没有被真正的玷污,即便叶家再把他们碎尸万段,也不会殃及他们的家人。

    可一旦他们糟蹋了叶修罗,无论他们能不能成功偷越,叶家的滔天大怒,只能由他们的家人来承担。

    豪门大族,最注重这方面的声誉。

    简单的来说就是,他们可以杀叶修罗,却不能在杀她之前,糟蹋了她。

    但只要他们偷越成功,那么想怎么享用罗爷,就想怎么享用了。

    没谁知道他们掳走了叶修罗。

    叶临空也不知道。

    死人,是不会告诉任何人,叶修罗是被丛林他们掳走的。

    丛林等人的失踪,只是在叶少被姓沈的猛人干掉后,害怕担负责任,集体潜逃了。

    早在离开医院时,从来就做好了充分的安排,保管以后警方调查起来,会有人提供线索,说他们是去接应被沈岳追杀的叶临空去了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;雨还在下。

    叶临空并不知道,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看雨了。

    雨夜的气温很低,尤其浑身湿透了,还肩负撕伤时。

    但叶临空却感觉不到一点冷,甚至都感觉不到疼。

    只因他已经被满腔的怒火,给烧的浑身滚烫,只想亲口问问,丛林凭什么敢反抗他!

    叶临空走的很快,不到五分钟,就走完了通往展家别墅的小公路,来到了主干道上。

    雨夜里,路上的车辆很少,没谁喜欢在这么恶劣的天气下出门。

    但北边却有四五辆大灯雪亮的汽车,向这边疾驰而来。

    叶临空知道,那些车子,就是丛林他们。

    本来,他在给丛林打电话时,他们就已经来到了映秀湖附近。

    “混帐东西,我倒要看看,你凭什么敢和我提条件,背叛我!”

    叶临空脚步踉跄的走到路中间,咬牙切齿的站定,斯文面相已经狰狞,看着越来越近的车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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