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过客匆匆 >番外五 青梅竹马
    1988年

    爸爸单位每逢新年都会有档叫作《阖家欢乐晚会》的讨厌节目,我年年都被他们当作洋娃娃骗去又唱又跳像小丑。今年还好,因为程少臣跟我打赌输了,所以他不得不陪我一起演出。他弹钢琴,我拉小提琴。

    我还是跟以前一样没出息,一公开演出就出差错。这次又漏拍又忘谱,还好少臣够机灵地即兴变奏,帮我盖住了每一处错误。事后还有人特地来夸我们编排得够别致。

    只是免不了又要被少臣鄙视到底。管他呢,排练时因为总扯他后腿,已经被他鄙视了无数回。

    少卿哥也来了。我上台前,他摸了摸我的头发说:“别担心,能发挥到你练习时八成水准就可以。”因为他的这句鼓励,我勉强发挥到了八成一。

    我知道他是来看少臣演出的,但我假装当他是为了我专程前来。

    演出结束,我换衣服的时候听见妈妈和萧阿姨在外面聊天。

    萧阿姨说:“这两个孩子今天的配合默契得很。”

    妈妈说:“他们俩从小感情就好。萧姐,如果以后我们两家真成了亲家就太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,知根知底最好不过,但愿如此。孩子们现在还小着呢。”

    大人们真是搞笑。我跟程少臣是真正的哥们儿,是彻底消除了男女差别的那种友谊。为什么人们总是乱给我们俩配对,而从来不把我跟少卿哥扯在一起呢?

    后来我把这当笑话讲给少臣听,他“哦”了一声说:“如果你将来真的嫁不出去,我做点善事也不是不可以。”

    “呸,我才不想嫁你。我喜欢少卿哥那种又成熟又稳重给人安全感的男孩子。”

    程少臣上下打量了我几眼,“那你得从现在起抓紧时间改造,外表、举止、气质、内涵都要改。我哥可不喜欢你现在这个模样。”

    我气愤,“你胡说,少卿哥明明很喜欢我。”

    “他那是把你当妹妹。可你的目标难道不是首先要当他的女朋友?”

    温静雅的自我改造工程就从那一天开始。虽然不太成功,可是我一直很努力。

    1990年

    当我写完自测数学试卷最后一题的答案时,程少臣也刚好灭掉屏幕上那只最大的魔王。他只用了半个晚上的时间,就把我玩了一个月还停留在第五关的电子游戏玩到通关。

    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。比如说,以前我们学乐器,他每天练琴时间不足我的一半,除小提琴永远比我拉得好之外,还比我多学了一样钢琴。再比如说,今天他用四十五分钟做完的满分试卷,我花了一个半小时,还错了一大堆。

    每到临近考试时,我都在他家与他一起写作业,方便随时请教,比如现在。

    “少臣少臣,为什么倒数第三题我重算了三遍答案都是35,而标准答案是3?”

    “你的倒数第四步又把公式弄错了。”

    “哇,真的啊。你看都没看怎么会知道?”

    少臣白了我一眼,我装没看见。

    “能帮我讲讲最后一题吗?你写的步骤我看不懂。”

    “大小姐,同样的题型我给你讲过四遍了。”

    “可我还是不明白啊。”

    少臣做出一副“我真受不了你”的表情,站起来说:“我教不了你这种笨蛋,我去看看我哥有没有空。”很快他就回来了,“我哥让你过去。”

    少卿哥还有几天就要参加高考,我很不好意思去打扰他。

    其实我也不是真那么笨。连老师都说少臣的解题方式太诡异、太匪夷所思,所以我弄不懂也是正常的。

    少卿哥才给我讲了一遍,我就全明白了,他甚至耐心地把这种题目的几种可能变形都给我列举了一遍。八点半,少卿哥拍拍少臣的房门,“静雅要回家了,你去送送她。”

    少臣说:“我刚刚把脚扭了。”

    我连忙说:“我自己回去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送你,女孩子不要一个人走夜路。”少卿哥说。

    我们两家住得很近,才五分钟的路程,一眨眼就到了。我多希望这条路能走上五十分钟。

    考试结束后,我帮程少臣写两篇暑期作文写到烦。一篇是酬劳,另一篇是利息。

    “无耻的剥削阶级!你只动了动嘴皮子,花不了你三秒钟,但我付出的劳动超过了三小时!”

    “那是‘我哥陪你回家’的价值,而不是‘我动嘴皮子’的价值。你认为不值吗?那以后我就不多事了。”

    我哑口无言。

    1992年

    文理分科开始了。虽然我讨厌背政治和历史,但考虑到我惨不忍睹的数理化成绩,只能选择文科。

    同桌紫嫣说她选择理科班。

    “开玩笑!你历史与政治课成绩那么好。你根本就长了一副文科班女生的样子呀。”

    说起来,我与秦紫嫣从初中起就是同班,但直到高中才真正认识。

    她是极美的女生,美得惊心动魄的那一种,柔弱而冷淡。

    女生不愿跟她亲近,因为无论谁站在她身边,都被比下去。男生倒是积极,但碰过无数回钉子后,也渐失兴致。她沉默寡言,很少参与集体活动,但成绩很好。她敏感而善良。

    紫嫣说:“我喜欢物理和化学。”其实她这两科的成绩并不太好,至少不如她的历史与政治成绩那么亮眼。

    高中开始有晚自修,实在是讨厌。大多数人都在课桌前将课本堆成一长排,形成一道坚固的长城。

    我写完作业,趴在桌子上一边背数学公式一边恼恨。每天放学后即使用最快的速度跑回家,那部已经追了二十多集的连续剧也只能刚刚赶上片尾的字幕,太可恨了。

    紫嫣还在专心地写东西,把头埋得很低,不时抬头看一眼敞开的笔盒里的镜子。

    美成这样何须照镜子,是不自信还是太自恋?我偷笑。

    她向镜中观望的次数越来越多,每看一次又低头写写画画,还用演算纸半掩着。我终于好奇,顺着她的方向往镜子中瞧了一眼,然后,我瞥见了她的秘密。

    在我们课桌左后方,程少臣那家伙公然趴在桌子上睡觉,枕着胳膊,露出半张脸,头发半掩着额头,睫毛长长。

    紫嫣在那张纸上,将他画成少女漫画的男主角。

    哦,原来是这样。怪不得紫嫣总是一边上课听讲,一边在纸上画一些奇怪的,像砖墙一样的装饰花边,一排排,一列列,画满一张扔一张。现在我知道了,那分明是一排排首尾相连的“臣”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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